被派遣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适用
(1)被派遣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规定。
(2)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适用。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降低用人成本支出
人事管理便捷
减少劳动纠纷
解决了用工单位人员的劳动合同问题。
缴纳社会保险优势。
劳务人员的劳动关系在派遣公司。
增强用人单位的用人灵活性和劳动法律保护对其制约的解缚性。
劳务派遣不仅保证了派遣员工的工资收入水平,而且还可以利用内部的岗位空间和岗位调整,提高派遣员工的工资收入;可节省用人单位招聘员工的各项费用,如场地租用费、广告费等;同时也避免用人单位自行招进不符合要求人员造成的损失和处理的麻烦;
实行劳务派遣可以节省用人单位劳动力使用和管理成本;用人单位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随时要求派遣机构增减派员,有利于用人单位用人的灵活性;也可使用人单位从繁杂的劳动保障事务中解脱出来,有利于用人单位集中精力抓好生产经营劳务派遣型用工,比较规范、合法,三者的权利义务比较明确;由于劳务派遣机构在“三方”关系中“一手托两家”,有利于用人单位所需人员供求选择和各方责、权、利的保障。
《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于2007年6月29日通过审议;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
摘录第五章第二节劳务派遣
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规定的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